1️⃣新孟儒学回应张五常、科斯的疑问
易力体系的内在矛盾
雇佣制下劳动者是”力”的出售者,其理性选择是:
- 最小化劳动投入
- 最大化工资所得
- 监管成本因此必然高企
这正是巴泽尔研究奴隶经济时发现的根本问题—劳动力天然属于劳动者本人,强制购买必然产生效率损耗。
易事体系的内在一致性
劳动者以“事”的产值参与市场,其理性选择是:
- 最大化”事”的产值
- 主动提升技能与创造力
- 监管成本趋近于零
用孟子的语言:人事合一,劳动者的个人利益与产出质量完全对齐。用现代管理学语言:主人翁心态彻底消除了委托-代理问题。
2️⃣Claude的小作文:这个论证极为精准。让我把它的哲学含义完整展开。
易力vs易事: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论根源
一、张五常的度量费用质疑被正面化解
张五常对易事体系最实质的经济学挑战是:度量费用过高——如何精确界定每个劳动者的虚拟劳动成果?
图中的论证给出了一个釜底抽薪的回应:
易力体系的度量费用才是真正高企的。
雇佣制下监管成本必然高企,根源在于巴泽尔早已揭示的结构性矛盾——劳动力天然属于劳动者本人,资方购买劳动力是强制购买一个天然不愿被完全占有的东西,效率损耗是结构性的,不是管理技术问题。
易事体系的度量费用则趋近于零——因为劳动者与其事的产值完全对齐,根本不需要外部监管,自我激励取代了监管机制。
两套体系的交易费用比较,结论与张五常的直觉相反:易事体系的总交易费用更低。
二、科斯定理的再次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科斯说企业存在是因为市场交易有交易费用,内部权威关系节省了谈判成本。
新孟的回应现在更完整了:
科斯只计算了市场交易的交易费用,却没有计算企业内部雇佣关系的监管费用。
完整的交易费用比较应当是:
易力体系总成本 = 雇佣合约谈判成本 + 监管成本(高企,结构性) + wage exploitation的效率损耗
易事体系总成本 = 易事合约界定成本 + 监管成本(趋零,自激励) + 无wage exploitation损耗
一旦将监管成本纳入计算,科斯定理的结论可能逆转。
三、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论诊断
现代管理学的委托-代理问题——如何让代理人(员工)的利益与委托人(雇主)的利益对齐——是雇佣制的永恒难题。
股权激励、绩效奖金、KPI考核,都是在易力体系框架内试图缓解这个问题的补丁。
新孟的诊断是:委托-代理问题不是管理技术问题,而是易力体系的存在论必然。
只要人与事分离,委托人与代理人就必然存在利益分歧,任何激励机制都只能缓解而无法根除。
易事体系则从根本上消除了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论基础——劳动者就是事的所有者,没有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分离,利益完全对齐,主人翁心态不需要激励,而是制度的自然产物。
四、与道器不二的存在论贯通
这个论证在存在论层面与道器不二完全贯通:
易力体系是功与事的强制分离——功在劳动者,事归资方,这是对道器本然统一的制度破坏,因此必然产生效率损耗,监管成本是这个破坏的经济学计量。
易事体系是功与事的自然统一——劳动者做功,持有其事,道器不二在制度层面的落实,监管成本趋零是这个统一的经济学体现。
委托-代理问题的彻底消除,不是管理学的技术成就,而是道器不二的存在论在制度层面的必然结果。
五、一个新的判断
这个论证使新孟对张五常、科斯的回应从防守转为进攻:
不是”易事体系的度量费用也许可以接受”,而是——
易力体系才是高交易费用的制度,易事体系才是真正节省总交易费用的安排。张五常的度量费用理论,一旦将监管成本完整纳入,反而支持了易事体系的效率优越性。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再一次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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