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国传统12生肖与12地支对应,而中国古代以干支纪年(十天干十二地支,2008年为农历戊子年)(年/月/日/时辰,共8个字,即算命先生用的所谓生辰八字),西晋太康2年即公元281年出土的《竹书纪年》以此纪年法记载了中国上古史的确切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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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书纪年》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晋国、魏国史官所记之史书,是中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和汉儒篡改的编年通史。它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皆在古代经史之上。
此书开篇是以君主纪年为纲目,上下记载了89位帝王、1847年的历史。
第1卷追记黄帝、颛顼、帝喾三帝之史事,有在位年数, 但无确切的干支纪年,无法转换为公历,说明晋魏史官求真求实的笔法,因为年代不能任意编造。这应是中国的史前时代。
第2卷记帝尧、帝舜二帝之史事;自帝尧元年丙子即公元前2145 年开始了干支纪年的信史时代,把中国有确切年代的历史由前841年上推了1305年。
第3、4卷记夏代即前1989—前1559年凡431年之史事, 与《史记‧夏本纪》所记世系基本相同,证明疑古派和古史辨派怀疑夏史的真实性,皆误。
第5、6卷记商代即前1558—前1051年凡508年之史事, 与《史记‧殷本纪》、殷墟甲骨卜辞所记世系基本相同,证明疑古派和古史辨派怀疑殷史的真实性、怀疑《竹书》为伪书,皆误。
第7、8、9卷记西周即前1050—前771年凡280年之史事。 自汉以来,考证“武王灭殷”的确切年代的有43家之多,唯独《竹书》一家所记最为真实可信,其它推算皆误。
第10、11、12卷记东周时期晋国、魏国即前770—前299年凡472 年之史事,终于今王即魏襄王20年、周隐王16年。对于这一时期的史事,战国史家皆认为《竹书》所记是真实的,因为《竹书》为他们解答了一些古籍解决不了的难题。
此书随葬于魏襄王墓中,于西晋太康2年即公元281年出土,由晋武帝之秘书整理并译为今文传世,现有徐文靖12卷本、朱右曾4 卷本和王国维2卷本三种。
该书顶格书写之正文1053条,9242字;低一格书写的大字注92条,3505字,其中标有沈约注7条;小字注94条,574字,标有沈约注1条。总计13321字。由此得知,大字注与小字注皆是后人读《竹书》时所附加,非《竹书》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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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识《竹书纪年》
屈原作《天问》,面向苍穹发出了对于远古的询问:“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像,何以识之?”可以认为,中国的远古之史,正是这样一个充满魅力与挑战的史学领地。
历史证明,中国上古自很早的时代起,我们的先人就十分重视对于史事的记载,三代之际王侯们已经指定有专门的史官,让他们世代相袭以记载史事,是以中国之史历千载而代不绝书;但另一方面,战争、迁徙、灾祸,以及某些人为的因素,又让历史记载在不断地缺失、断裂、变易,乃至于局部消亡,于是呈现在今天人们面前的中国上古史,既源远流长、瀚若烟海,又支离破碎、断断续续。再加上一些时代的限制,上古史中不可避免地还杂夹着无数荒诞而无稽的内容、其中还包括体现上古人类美好追求倾向的神话故事,更使得上古之史素称难治。
我们知道,汉代司马迁作《史记》,其有相对准确年数的系年史,见于他所创立的《十二诸侯年表》,其最远只能追溯到西周共和之际,岁在庚申,即西元前841年,再往上,就像是屈原所问的那样,“冥昭瞢暗,谁能极之”了。也许,如果当年秦始皇没有下令全国焚书,我们今天可知的上古史应该会向前延伸很多,然而遗憾的是,历史不可能假设,我们只能接受而今的事实。当年司马迁作《史记》,其主要凭藉的是西汉朝廷内府所藏典籍,而这些典籍基本是汉初萧何从秦王朝既灭之初的内府中接收过来的。当年秦火所未焚者,除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还应当包括秦廷内府所藏之书。至于关东诸国之史,早已在秦火之中均已化为青烟或粪土而成为乌有了。当然,即使是秦廷内府之书,也很有可能被随之进入关中的项羽一把火烧去了不少,因此事实上中国上古史的缺残,其实与这两把火关系极大。
先秦之际,各国都有自己的史官及史载,自周平王东迁以来,晋有《乘》,楚有《梼杌》,鲁有《春秋》[1]。据《墨子·明鬼》所言,周、燕、宋、齐等大小诸国,也都各有其国史。相比之下,后起的秦国在记录史事方面是相对较晚的,据《史记·秦本纪》,秦自秦文公十三年(-753)以后,“初有史以纪事”,是以司马迁的《史记》,只能将系年之史,上溯至距秦文公之世不远的西周共和(-841)之年,这是由秦国国史的后起局限所造成的。然而我们却仍是认为:太史公能够依凭秦国之国史将西周之史事追溯到西周共和之际,已经是一个十分了不起的成绩!至于西周共和之前,太史公的记载无法再有年数与史事相对应的系年,只能用比较笼统的文字加以述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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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子·离娄下》:“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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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竹书纪年》的史学意义
上文我们基本讨论了清人所指控《竹书纪年》为伪书的问题以及究竟为何改动了该书系年的问题,下面我们将转入正题,来具体地讨论一下今天的我们应该怎样认识这本千古奇书的史学意义。
首先,《竹书纪年》最大的可贵处在于它以干支系年于每位王、公的元年,这就很了不起。我们知道,在古代中国的周边地区,新王即位后必须改元,这是所有早期民族历史的一个基本特征。匈奴、安南、新罗、百济、高句丽、鲜卑、渤海、于阗、南诏、大理、真腊等古代汉文化圈诸国皆行改元之法自不当论;即便在汉文化圈以外的政权如古埃及等早期王朝,几乎也是如此,但这些早期国家却从来没有一个能把记录历史的准确性方面比中国做得更好,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其关键就在于我们的先人创造了干支纪年法。
我们知道,出于种种原因,新王们即位之后何年改元是很没规律的,一般的情况下,新王即位后于次年改元,但也往往有不是如此的情况:他们有的是当年改元,有的是隔年改元,甚至有数年之后才改元的,如果仅仅凭着单纯记载在位年数的方式然后以累计之数以记录历史,随着时代的久远,必然会发生混乱。是以除中国本土以外的上古政权,其年代记载往往十分混乱,甚至根本就是混沌不清。
而我们的先人对这个问题则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这就是除了记载各王公在位年数之外,另在每位王公的元年标注干支年数,这就从根本上固定了其元年的位置,不论其是当年改元也好,次年改元也罢,或者是其它的特殊情况,只要该王有元年,而这个元年又标了干支之数,那么这个元年即使千载而下也一定不会错。以《竹书纪年》所载为例,虽然按夏人的惯例,前王去世,新王须守三年之丧期,而后再即位以称元年,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严格,例如帝芒的即位改元之年在其前王崩驾后的第二年,根本没有守三年之丧;而帝不降之即位改元,却在其前王崩驾后的第五年,似乎他对守丧三年之期感到意犹未尽。总观夏代诸王之中,除前所叙有次年与第五年即位改元的外,更多的是第三年与第四年即位改元的;此外,帝扄在即位十年之后,其前王方告驾崩。像这样的历史,如果没有干支以纪其元年的话,夏代之史不可能不发生混乱,更何况其间还有羿与寒浞篡权的种种例外,因此我们可以断言,夏代之史如果没有用干支以系其元年,《竹书纪年》所载的夏代史一定是一笔糊涂账。
司马迁之《史记》,两千多年来一直受到史家的高度赞誉,究其原因就在于他的精审,而他的精审则在于对年代记录的相对准确。我们必然会注意到,太史公所编定之《十二诸侯年表》,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干支标注其年份。只可惜《史记》的干支系年,最远只能上溯到周厉王共和之岁,然而我们手头上这本《竹书纪年》,不但也使用了干支系其元年的办法,而且还能够将系年之史远溯到三代之初,比太史公更早一千余年,这就更加地了不起了。
也许马上有人便会不以为然,认为这根本就是不可置信之史:谁能证明《竹书纪年》的正确性?笔者认为,要解答这个难题,绝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讲得清楚的,但通过与众多先秦古籍的多途径相互印证,则可雄辩地说清楚这个问题。
我们不妨暂将《竹书纪年》分为两段来分别考证,前段为西周共和之前,后段为西周共和之后。前段的准确性问题放在后面再说,首先来看看其后半段的准确性且是如何,值不值得人们对它产生信任。
我们先将太史公的《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与《竹书纪年》西周共和之后相关纪年进行逐年对比,可以发现:对于周王纪年而言,其两者是完全一样的,不但它们的干支相同,而两周诸王的在位年数也完全相同。再进一步对比下去,我们就会发现,《竹书纪年》所载的晋、魏系年及其它诸侯系年,太史公《年表》所载会与《竹书》有所不同,而且有时候其不同还会比较大,甚至有十多年的误差,乃至干脆没有某一位诸侯的名讳。那我们又该认定谁为正确呢?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辅以其它先秦史料加以综合考察,那就会发现,只要是《史记》与《竹书》有不同之处,那就一定是《史记》错误而《竹书》正确!关于这一认定,笔者认为,《史记》毕竟是司马迁按照秦廷内府藏书重新编辑过的史书;而《竹书》则是魏国的“原版”史书,是以《史记》会出现错漏而《竹书》则不会出错。
举例来说,西周为犬戎所攻破,幽王被杀,申侯、晋文侯等立幽王故太子宜臼为王,而与此同时,另一诸侯虢公在“携”这个地方立幽王另一子余臣为王,是为携王,于是东周初年当时是两王并立,直到二十一年之后,晋文侯才杀掉携王以结束两王并立的非正常状态。关于这段历史,《竹书》记载得层次分明,而《史记》却是不见记载,前代史家根据《左传》“携王奸命”之载[1],可以判定《竹书》之载是史有其事而《史记》失载。
再例如:《竹书》中的梁惠成王有先元、后元之分,而《史记》却没有这一分别,太史公将梁惠成王的后元之年,当成了梁惠成王之子魏襄王的在位之年。细考史实,《史记》在这里是明显有误,故宋代司马光虽然以司马迁的事业继承人自居,但他的《资治通鉴》,其战国之史,只依《竹书》之载而不取《史记》之记,这足以说明《竹书纪年》在可信度方面,事实上要超过以叙史精审而著名的《史记》。
我们说太史公叙史精审,并不是信口而言,翻阅《史记》,太史公往往利用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所在年数以作定位坐标,从而精确地记载了西周共和之后的一些诸侯在位情况。如《史记·宋微子世家》:“釐公举十七年,厉王奔彘。二十八年,釐公卒。”其以厉王奔彘为年代坐标以载明宋釐公所卒之年;此外,《史记·蔡世家》:“夷侯十一年,周宣王即位;二十八年,夷侯卒。”也是以周宣王即位为年代坐标;再,《史记·燕世家》载燕“顷侯二十年,幽王为犬戎所弑;二十四年,顷侯卒。”其以幽王之死为年代坐标;通过这样的方式,从而将这些诸侯的在位及死亡时间得以准确地记载下来。但如果我们将《史记》这些相关的记载一一与《竹书纪年》进行核对,可以发现其绝大多数的情况下 [2] 两书的记载都是相吻合的。
《竹书纪年》的具体年数不但与《史记》相吻合,而且也与《汉书》的相关记载相吻合。例如:《汉书·律历志》载:“(鲁)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殷歴》以为甲午。”我们发现,《汉书》载此年为甲午,而《竹书纪年》载鲁公子伯御弑其君戏之年(即鲁懿公九年)也正好是甲午之年(请参阅本书附录《竹书纪年年表》之干支年序及本书正文的相关注释)。两本不同的书记载同一件事,它们所载的年数相同,这就只能说明其记载是可信的。
《史记》《汉书》是如此,那么,如果我们用其它古籍来进行检验《竹书纪年》西周共和之后的准确性,那又是如何呢?《竹书纪年》载:“(周宣王)三十九年,王师伐姜戎,战于千亩,王师败逋。”而《国语·周语》亦载:“(周宣王)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这两条记载不但作战双方相同,战争结果亦相同,甚至连战争的时间、地点也完全相同,显然是不同的书籍在记载相同的一个事件。这绝不是什么巧合,也不能认为他们在互相抄袭,因为双方作者不同,所在地域也有所不同,在时代条件之下,《竹书》不可能抄袭《国语》;之后《竹书》埋入地下,五百余年之后方才出土,而《国语》早已定型,因此《国语》也不可能抄袭《竹书》。但出于两书所载之史竟如此高度一致,我们只能认为两书当年之所据都来自于同一个史源而使得记载的年数完全一致。
西汉后期刘歆撰《洪范五行传》,其中有这样的记载:“日晕再重,中晕赤外,……是岁有幽王之败”;而在《竹书纪年》之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幽王)十一年,春正月,日晕。申人、鄫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这两条记载其语言结构虽然截然不同,但都不约而同地对周幽王败亡的那段时间记下了一个自然现象的细节——日晕,这就能够充分证时此两书的记载都有可信度。笔者认为,根据自然现象以考证古事,这是考古学中常用的手段之一,即便是今天也经常被考古学家们所常用。
《国语·郑语》之中有这样一条记载:“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毙。”这是一条记载周幽王败亡前三年之内的大事记。其中的“桓公”,即是指周幽王之弟王子多父,也就是史家都知道的郑桓公,他于幽王八年受命为司徒。周幽王九年,周王朝的祸事开始接踵而来,到了幽王十一年,犬戎侵入镐京,周幽王也就身死而国灭了。对于这样一连串的历史事件,《竹书纪年》又是怎样记载的呢?“(周幽王)八年,王锡司徒郑伯多父命”;“九年,申侯聘西戎及鄫(申侯聘西戎与鄫国的目的是与他们相联合以图共同攻打幽王)”;“十一年,申人、鄫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可以认为,两书记载语句明显不同,显然不是同一个史官所为,但其所记载的事件经过,乃至于与其事件相关的时间,却是完全相合的。申侯是周幽王的王后姜氏的母家,由于周幽王因宠爱褒姒而废黜申后且放黜申后之子太子宜臼,于是申侯联络外族犬戎以谋报复,所有的变故最先都是由周幽王家庭矛盾所引起的,故《国语》认为是“王室始骚”。在这样一个长达三年的历史事件之中,两书所载竟是如此吻合。
关于《竹书纪年》西周共和之后所载年代的准确性,当代的海外学者夏含夷(Edward L.Shaughnessy)和倪德卫(David S.Nivison)认为必须肯定。在当代汉学家中,夏含夷对今本《竹书纪年》的考证,可谓用力甚多。夏氏对该书的研究,与大多数中国人的途径有所不同,他是以西周青铜铭文为入口而进入这个研究领域的。他发现,今本《竹书纪年》中有不少人名、地名和事件,都能在金文中得到佐证(见:Shaughnessy, Edward L On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Bamboo Annals,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46(1),pp.149-180,1986.)。而倪德卫对今本《竹书纪年》也有其独到见解,他认为西周新王即位有一个“二元论”的情况存在(见:Nivison,David S.,The dates of Western Chou,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43(2),pp.481-580,1983.)。不过,对于倪氏的这个所谓“二元论”,笔者目前尚不敢苟同。
总括上文,我们认为,司马迁、刘歆、班固之世,《竹书》尚在地底埋藏,两汉之人根本无缘得见《竹书》之面,而远在这些人既生之前,《竹书》已由魏国史官写就并深埋地底。班、马之史,均以考订周详而著称;《国语》、《左传》、《诗经》之载,则又以经典之作为读书人们所熟知,因此他们与《竹书纪年》之间绝对不可能存在相互抄袭的可能,然而我们用这些古籍与《竹书》相比较,却又可以在很多方面可以相互印证、吻合,这只能让我们认定,《竹书纪年》一书其西周共和之后的记载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信史(有关《竹书纪年》与诸多秦汉古籍完全吻合的例证很多,这里限于篇幅,不能一一列举,更多的详尽情况请查阅本书正文中各有关注释)。
既然《竹书纪年》在西周共和之后所载之史是值得信赖的信史,那么西周共和之前《竹书纪年》所载之史其真实性与准确性又是如何呢?笔者认为,要探讨这个问题,最重要办法还是在先秦古籍中寻找相应的佐证。
《诗经·商颂·长发》有这样的诗句:“韦、顾既伐,昆吾夏桀。”该诗是讲述商之首王成汤一步一步实现其推翻夏桀统治以成其大业的先后过程:他先讨伐夏桀的属国韦国,然后讨伐另一个属国顾国,当这两个相对较弱的小国翦灭之后,再灭掉夏桀的最有力支持国昆吾,最后的目标才是夏桀;而《竹书纪年》记载成汤伐桀的过程,也正是如此:“(帝癸)二十八年,商师取韦,遂征顾”;“(帝癸)三十一年,商自陑征夏邑,克昆吾。大雷雨,战于鸣条。夏师败绩。”其讨伐的时间顺序与《诗经》是完全相同的。
先秦古籍中还有纯年度的相合事例。《尚书·无逸》称:“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中宗即是殷王太戊,那么《竹书》所载的太戊在位多少年呢?不多不少,正好也是七十五年,两书完全相合。不仅如此,《无逸》还称:“肆高宗之享国五十年有九年”;“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高宗即殷王武丁,《竹书纪年》所载,武丁在位五十九年,祖甲在位三十三年,其与《无逸》之载,完全吻合。笔者认为,《无逸》出自周公手笔,而周公之世与上述殷王之世相距并不是太远,周公应该能够准确地记住殷代前王的在位年数,由此我们只能认为《竹书》之所载无虚。
《周易》是中国最古老的一部典籍,其《既济》卦之《九三》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而《竹书》也有相应的记载:“(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次于荆”;“三十四年,王师克鬼方。”从“伐”到“克”,正好三个年头。《竹书》之载,与《周易》之载,竟然如此丝毫无误。根据众多的史载可知,殷之高宗即为武丁。笔者认为,《周易》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奇特的一部书,它来自上古,经历商、周,又以卜筮之书而避过秦火,且历代史家往往不以其为论史之书,然而偏偏就是这样一部非史书的零星之载,却也能与《竹书》相吻合。
《竹书》之载除了有关年份能与一些古籍相合之外,个别地方甚至连月、日也能与一些古籍相合。例如《尚书·顾命》十分详细地记载了周成王逝世的全过程,据其所载,周成王生命最后一天的时间是“夏四月乙丑”。《竹书纪年》之载与此完全相合:“(周成王)三十七年夏四月乙丑,王陟。”这种3000年前就能将某要人的死亡日期精确到具体的年、月、日,并分别以来自不同的古籍且又能相互佐证的历史记载,只能让今天的人们感到惊诧!
周武王伐商的具体日期究是如何,自古以来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虽然其说法有数十种之多,各不相同,但查阅秦汉古籍,只有两种是能够相互印证的,那就是《书序》与《竹书》。所谓《书序》,即是《尚书》之序。在《尚书》的《泰誓》篇中,其《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这里的所谓“惟十有一年”,即是指周武王继其父文王之位后的第十一年。下面我们来看看《竹书》对此又是如何记载的?《竹书》曰:“(殷帝辛)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初看起来两书的时间不同,但经过换算,我们才知道,《书序》中的“周武王十一年”,其实就是《竹书》中的“殷帝辛五十二年”(具体情况请参阅本书附录《竹书纪年年表》)。
令后人惊异的是,即使在《论语》这部纯粹讲求道德修养的古籍之中,也可以找到与《竹书》所载史事相合的地方。《论语·宪问》载:“南宫适问于孔子曰:‘羿善射,奡荡舟,俱不得其死然?’”意思是:“羿善于射箭;奡力气很大,能够将水上之舟倾覆以克敌,如此英勇无敌的人,为什么反而不得其死?”《竹书纪年》则载:“(夏帝相)二十七年,浇伐斟鄩,大战于潍,覆其舟,灭之。”粗粗一看,两书记载并无相同之处,其实并非如此。《论语》中的“奡”,也就是《竹书》中的“浇”,只不过一人而有两个名字。明末顾炎武坚信《竹书纪年》的真实性,他在他的《日知录》中认为:汉代孔安国注《论语》,将“奡荡舟”误解为“能陆地行舟”,究其原因,关键是他没能看到《竹书》之所载。是以笔者也认为,如果孔安国知道《论语》中的“荡舟”与《竹书》中的“伐斟鄩,大战于潍,覆其舟”同为一事,那他就会将其解释为“能倾覆敌舟”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竹书纪年》一书,不论是西周共和之后,还是西周共和之前,它们的可信度都是无可置疑的。就全部《竹书纪年》而言,可以认为还有两个突出之点必须指出:第一、《竹书纪年》全书以干支之年以标夏、商、周三代之王及商、周、晋、魏等不同时代之诸侯共118位,可以认为其中每一位王侯都有十分明晰的在位起迄年数以及其元年的干支,经逐一检验并反复验证,该118位王侯起迄之年都精密无比,毫无冲突,绝无相互矛盾之处。具体请参阅本书附录《竹书纪年年表》,该年表完全依《竹书纪年》诸王侯元年所标之干支年数而制成,能够简练而明晰地体现《竹书纪年》对于年数的精确性。第二、《竹书纪年》全书载三代史事数百件,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具体事件都能够在先秦及两汉的文史之籍中找到可以相互印证的史事。本文前面所述不过是其中的极小部分事例,更多的内容请参阅本书正文的各相关事件的注释及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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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奸,通干,音[ɡān],有侵犯、纂取之意。
[2] 这里所说的“绝大多数情况”,事实上笔者在所有的这类对比之中,发现其中只有一例的年数不能相合,而且未相合的误差只有一年。具体情况请参阅本书正文周厉王二十二年(前832)陈幽公薨条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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