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孟政治经济学导言
我在“马太效应与上帝之手”一文中提出社会的两极分化包括自然分化和二次分化的说法https://wp.me/po2t3-384。在这个专题里,特转贴两位网友的实证经济学分析的文章,分别对这两种分化作了探讨。
其中,云儿网友的文章‘鹿与海狸的故事(4):力者与智者’https://wp.me/po2t3-1Sa是关于两种不同劳动之间的交换,也适用于多种劳动之间的交换,也即我所说的自然分化。应该指出的是,此文是她批评劳动价值论所写的一系列文章中的一篇。
另一篇是 yqy 网友的文章‘现代经济学如何描述雇主对工人的“剥削”’https://wp.me/po2t3-1FN,该文使用劳动经济学中的“wage exploitation”的概念,对二次分化即关于资本剥削进行了分析,尽管他本人并不赞同劳动价值论,但这只是影响文中对分析结果的解释,并不影响分析的本身。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wage exploitation仅是二次分化的一部分。
特别一提的是,这些讨论均是在海纳百川网站的罕见奇谈论坛进行的,在此表示感谢。
Note for 孟子通功易事 章
「從許子之道,則市賈不貳,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布帛長短同,則賈相若;麻縷絲絮輕重同,則賈相若;五穀多寡同,則賈相若;屨大小同,則賈相若。」
曰:「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相千萬。子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巨屨小屨同賈,人豈為之哉?從許子之道,相率而為偽者也,惡能治國家?」夫,音扶。蓰,音師,又山綺反。比,必二反。惡,平聲。倍,一倍也。蓰,五倍也。什伯千萬,皆倍數也。比,次也。孟子言物之不齊,乃其自然之理,其有精粗,猶其有大小也。若大屨小屨同價,則人豈肯為其大者哉?今不論精粗,使之同價,是使天下之人皆不肯為其精者,而競為濫惡之物以相欺耳。
《孟子集注 卷六 滕文公章句 上》
曰:「否。士無事而食,不可也。」
曰:「子不通功易事,以羡補不足,則農有餘粟,女有餘布;子如通之,則梓匠輪輿皆得食於子。於此有人焉,入則孝,出則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後之學者,而不得食於子。子何尊梓匠輪輿而輕為仁義者哉?」 《孟子集注 卷六 滕文公章句 下》
“易事”解:即市场交换,其间有自然分化,盖“夫物之不齊,物之情也”。
“通功”解:可通者,因其功也。二次分化存其间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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